Fagus

【GGAD】When the dragon snapped up his best boy(十一)

阿不思做了一个梦,在梦里,一群五颜六色的蒲绒绒围着他,数一数,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……一共十二只。

“妈妈!”粉色的蒲绒绒唧唧叫,着急地跳上跳下,“抱抱!”

“妈妈!”蓝灰色的蒲绒绒挤开粉色的那只,“我饿了!”

“我不是……你们的妈妈。”阿不思艰难地说,其实他挺喜欢毛绒绒的小动物,曾经在厨房里留一点残羹剩饭,想吸引蒲绒绒安家,结果被坎德拉训斥一顿,阿不福思简直乐开了花。“你们是找不到妈妈了吗?”

金色的蒲绒绒个头最大,居然还有一双似曾相识的蓝眼睛。它蹦跶了几次,终于跳上了阿不思的肩膀,“你就是我们的妈妈呀,”它大声说,“我是老大,粉粉是老二,蓝蓝是老三……”

排行末尾的那只白色的蒲绒绒个头最小,还没有阿不思的拳头大。它被挤在一旁,白色的毛毛沾了些灰尘,蜷缩着好不可怜。阿不思捡起白色的小蒲绒绒,“呃……你叫……白白?”

小蒲绒绒抽噎一声,磨蹭阿不思的手掌。其他蒲绒绒见状,纷纷互相殴打,以获得“妈妈”的关注。阿不思拽开粉粉和蓝蓝,“住手,孩子们——”

 

“……一定是那家伙搞的。”阿不思咕哝,摊开《中世纪以来的麻瓜医疗》翻看。霍拉斯·斯拉格霍恩闲庭信步似的摇摆着胖胖的身体,探头瞄了一眼书页上的内容,讶异道,“哦,阿不思,你居然选了麻瓜研究吗?”

“不,我就是想查点资料。”虽然斯拉格霍恩是个斯莱哲林,但阿不思并不讨厌他,他甚至欣赏对方在魔药课上的优异表现,“你来复习?”

“随便走走,休息室里每天都有几个人因为考试歇斯底里。”斯拉格霍恩耸耸肩膀,“何必活得那么累呢?不过,你肯定不理解普通人的烦恼。”

“是啊,我的烦恼普通人的确理解不了。”阿不思略带阴沉地说。他的同学们可不会做梦被十二只蒲绒绒叫妈妈!都怪盖勒特,口气那么笃定,害得他噩梦连连。他下意识摸了下肚子,斯拉格霍恩立马善解人意地开口,还不忘私下观察,压低了嗓音,“……你想寻找生子魔药吗?”

阿不思强忍住把麻瓜医疗砸到他脑袋上的冲动,强硬地否认,“不。”

“其实男人生孩子也并非全然不可能。”斯拉格霍恩拉开阿不思身边的椅子,施施然坐下,从袍子里掏出几包果脯,“菠萝蜜饯,味道好极了。”他拿出一块,“尝尝,你绝不会失望。”

阿不思勉为其难地拿了一小块菠萝蜜饯放进嘴里,酸酸甜甜,有点像柠檬雪宝,是不错,他在心里评价,表面装作若无其事。斯拉格霍恩兴致勃勃,“有很多神话传说中,男人能生育孩子。比如麻瓜的希腊神话中,雅典娜就是从她父亲的脑袋里蹦出来的。”

“太棒了。”阿不思面无表情,“引发了我美妙的联想。”

“麻瓜没有魔法,想象力特别丰富。”斯拉格霍恩津津有味地吃着蜜饯,“不过巫师也有类似传闻,有很多人尝试做生子魔药……也许孕育下一代是种本能。”

“也许他们只想拉肚子。”阿不思评价,“他们应该配点让脑子清醒的魔药。”

“还有传闻,龙和人的后代可以随便生孩子。”斯拉格霍恩拿了一块草莓干,“龙是所有生物中魔法能力最强大的,能呼风唤雨,填平海洋,隆起山脉。但龙不太喜欢人,一般而言。以前麻瓜畏惧龙,会把女孩子送进龙的领地作为贡品……他们以为龙把女孩子吃了,就能获得龙的保护,来年有个好收成。”

阿不思想起曾几次出现在梦中的金色的龙,便干巴巴地接口,“是的,在欧洲,每头龙成年之后都会获得一个公主。”

斯拉格霍恩挑起眉毛,“是的,阿不思,原来你了解……不过真正的龙从来不吃人,宁肯吃山羊。我猜这大概是因为人的味道不怎么样。传说不能信,以讹传讹……谬误太多了。”

“那我得及时提醒阿不福思,赶快把他心爱的羊圈挪到龙找不到的地方。”阿不思说,感到心情轻松了一些。传说嘛,就是不可信。

与热爱蜜饯的斯莱哲林道别后,阿不思回到宿舍。房间弥漫着浓郁的甜味儿,他挑起厚重的帷幔,盖勒特睡得正香。被单上的火龙随着他的呼吸,也翻着肚皮睡得四脚朝天。“你这个坏家伙。”阿不思咕哝,俯下身,托着腮凝视金发男孩英俊的睡脸,他闭着眼睛的模样看起来人畜无害,完全没有平日的嚣张劲儿。

“……”盖勒特红润的嘴唇动了动,吐出几个单词,但阿不思发誓他半个字也没听懂。肯定不是德语,也不是法语,也不是人鱼的话,估计是梦呓,他捏住盖勒特高挺的鼻子摇晃,“懒虫先生,该起来吃晚饭——”

话音未落,阿不思就被扑倒了。他仰面躺着,身上压着睡眼朦胧的金头发魔王。魔王打个哈欠,手伸进他的袍子,报复似的揉搓他的屁股。“……好软。”盖勒特说,阿不思注意到他一只眼睛似乎有点异样,但眨眼功夫,那只银色的眸子就变成了海洋和天空一般的蓝。

“我太累了。”盖勒特说,“我整夜整夜地琢磨咱们的婚礼……我要给你戴上妖精做的头冠,戒指也要最好的。我妈妈告诉我,新——新人特别重视婚礼,尤其是戒指。我喜欢豪华点儿的婚礼,你觉得呢?毕竟一辈子就一次……”

“小东西。”对于盖勒特的异想天开,阿不思已经放弃了教会他“常识”的想法。童年多么美好,让他再沉溺于幻想中几年吧!反正他们经常亲嘴儿……他连亲嘴儿都能大度地容忍,胡言乱语顶多算春天最细润的毛毛雨,连头发都不能打湿。

“我一点儿也不小。我十五岁了,很快就十六岁。等到我十七岁成年,”盖勒特恼怒地咬住阿不思锁骨的皮肉,尖锐的犬齿磨来磨去,“到时候就让你知道……什么才算大。”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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